公 示
经审查,2015级体教2班刘英(2015121252)和2016级体教1班张影(2016121155)符合国元证券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条件,评选流程严格按照学生申请、班级初评、学院初评的顺序,经新澳网门票官方网站5852评审小组决定,同意推荐以上两位同学,现公示5天,如有问题,请拨打投诉电话0557-287105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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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12.9